其实这事和咱P关系木有,纯粹是来打酱油的,看大家吵得热闹,结果说了个人观点,结果,许多网友和咱耗上了。得,既然如此,我们就认真理论一下交警和献血车谁对谁错。
1,我们先看交警的职责。
交警执法的主要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云南省、昆明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按照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确是不能在路边随便停车的,谁停谁倒霉,现在查的严,严打期,那可是扣3分罚150。交警依法管理交通,的确是依法履职,值得高度赞扬。
2. 我们再来看看献血车停站前广场的依据。
既然是车,不管是公交车还是献血车,自然也得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尊章守矩。一般情况下,的确是任何车辆都不能停路边的,但是,法律没有完全禁止,为了公共事业的需要,法律开了个口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你看,很严厉吧,未经许可,谁敢停?——慢着,这有个前提,未经许可,按照立法规范,这条的意思就是,经过许可的,可以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3.问题来了,献血车经过许可了吗?
查查资料,答案来了,2008年9月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讨论通过,2008年11月10日生效的《昆明市献血用血管理办法》有这么一个规定: 第七条 血液中心根据采供血工作需要,可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人流密集场所设立固定的采血点或者流动采血车,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提供便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