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学生托管中心,也可称为未成年人托管中心,就是专门承担学校空窗期(如在校学生中午不留校的、放学后、周末、暑假寒假等学校不进行教学活动,父母又无法兼顾的时间段)学生的简单管理的专门机构。
2.学生托管中心的市场潜力。学校空窗期,正是学生家长无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时期,也是未成年孩童最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的时期。学生托管中心可以弥补学校和家庭之间的空白,即让孩子有一个过渡的地方,又能提供差异化的优质服务,市场潜力巨大。
3.学生托管中心可以开展的业务:1.中小学生临时照管;2.中小学生作业督促和辅导;3.课外知识的辅导;4.心理健康辅导;5.自然教育和实践。
4.存在的风险:1.学生意外事故,包括并不限于学生在托管中心期间发生的事故;2.辅导人员及内容是否违法。3.经营类型如何定义、税收能否减免等。
5.政策构想:
1.政府应当认识到,仅凭学校和家庭之力,在当前社会结构性并不能完全解决孩子的教育问题,更不用说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托管中心遵循自愿原则,既能解决家长一时无法监管的空白,又能大幅度降低未成年人意外事故几率,也能大幅度降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
2.政府应当把未成年托管中心列入社会公益事业范畴,制定详细的分布规划,采取行政手段,按照一定的规模确定未成年托管中心的数量和分布密度,并列入社会公共服务内容,有计划有目标的推进实施。
3.具体运作中,可以采取政府建设或租赁硬件,招标吸引社会力量管理的模式,即节约财政投入,又能最优化的提供差异化服务。
4.对投入运营的未成年人托管中心,由政府根据托管实际人数给予意外保险等方面的资金补助。
5.可以考虑托管中心运行中志愿者的广泛参与(家长、社区服务人员、大学生等),形成多方参与的合作方式。
6.对一些已经具有一定托管经验的餐饮等企业,予以适当的资金补助。如尚义街的甘草源在课后学生托管方面就很有特点,政府应予以支持。
7.政府要干什么?政府主要就负责标准的制定(如面积不得小于多少、人员素质要求、安全防范设施)、运行监督,无需过多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