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报《18岁少女状告男友“强迫同居” 索赔2.5万 》一文中,有这样一个保证书:
我与阿昆非法同居留下1个7个月大的孩子,因为我是未成年人没有结婚,所以不想生下来。但阿昆不同意,导致感情发生变化,我不想和阿昆过日子,也不需要阿昆承担后果,我保证做到‘身上的小孩自己处理;本人身体自己负责,出现一切后果自己承担。
在下文有如下对话;
某报:为什么会写《保证书》,不知道它的法律后果吗?
小丽:保证书不是我真实的意思,当时,阿昆邀约了一帮人在派出所门外守候着,我写写撕撕,意识混乱,当时只有一个想法,尽快离开他。
作为跑法院的记者,应该是学法律的吧?不知道有没有想过,这样问是不是很不合适,不太专业?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给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这个责任不能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或协议或保证书等形式排除。也就是说,当事人写的这个保证书,排除了阿昆可能要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依据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此外,当事人阿丽当时未满18岁,如果没有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则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签写这样的保证书,主体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既然是无效合同,依照法律规定,自始无效,也就是从当事人签写的时候就无效,既然无效,也就不存在什么法律后果,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产生任何影响。阿昆是否要承担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所以,记者问的“为什么会写《保证书》,不知道它的法律后果吗?”这么一句,潜台词就是承认了这个保证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对于一名知名记者,这样的保证书是否无效,应当是一目了然,不慎这样发问,的确有些不太专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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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飞行员和长途货车司机,到底哪个才是高危行业?
关于东航的争论中,东航那几个违法“挟持”乘客的飞行员和罢工的飞行员们有句托辞,说自己干的是高危行业,所以要求待遇更高。
到底待遇多少我们不争论,我到想弄清楚一个问题,民航飞行员和长途货车司机,到底哪个才是高危行业?
我承认,民航飞机的操作需要高深的技术,需要复杂和操作和一系列专业素养,不过请不要忘记,飞机是不用飞行员修理的,汽油是不用自己加的,不用担心车多路窄,不用提心吊胆躲着路政、交警、摄像头、马路上的行人和窜出来的猫狗,你的任务只是认真驾驶好飞机。而长途货车司机呢?车要自己检修、油要自己加、要时刻提心吊胆担心交警、路政、行人、电子眼、猫狗,开过烂泥路,还要提防马路上的新手。。。。抛开技术上的区别,就危险性而言,飞行员敢和司机比么?
按照公安部的统计,仅2007年,全国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7209起,造成81649人死亡、380442人受伤,而在百度搜索民航飞行事故资料,基本上找不到可以量化的指标,唯一有的,也就是最近几年的几次空难,没有太多数据。
巨大的数字悬殊已经可以证明,长途货车司机比飞行员更危险,航空公司不是也是这样宣传的么:飞机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 
把乘客生命作为谈判的砝码,东航飞行员涉嫌犯罪
大家对东航飞行员集体罢工的事情关注也算多了,不管孰是孰非,我们不好说,我只能说,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把乘客生命安全作为谈判的砝码,东航的某些飞行员已经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应该介入调查了!
首先看刑法的规定: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看事件情况:
14架飞机,无影响安全生产的原因,带着上千名飞往各地的乘客起飞,到达目的地上空后,违反飞行指令,擅自带着这千多名毫不知情的乘客返回昆明,由此,给这些乘客造成了重大的损失。
直接损失:机票,以300元/人计算,则至少有300000元。这些人大都是游客,则持有的其他景点门票等等全部作废,这一项损失以100/人计算,则有100000,仅这两项就是40万元。
间接损失:其他因为飞机无故乱飞导致的车旅费、食宿费等等,再加上造成的其他事务作废导致的损失,最少,本次飞机乱飞给乘客带来的损失在至少在100万元以上。
精神损害赔偿:上千号旅客被心头很不爽的飞行员带着,在几千米的高空玩飞行游戏,放谁身上都会带来身处侏罗纪公园的恐惧,特别是有些游客还是来度蜜月,或者是忙着回家结婚的,给旅客造成的精神损害更是无法估量的,如果按照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司法实践,一般赔偿1万元,那本次精神损害赔偿额至少在1000万以上。几项合计,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至少在1100万以上。。
而对可能产生这样的结果,那些参与本次违法行为的飞行员们显然是心知肚明,而且故意追求这样的结果,按照我国刑法第14条的规定,显然构成了犯罪。
按照刑法:“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造成重大飞行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现在的问题是,造成了1100万元以上损失,算不算重大飞行事故?
如果按照民航系统的规定,那么,造成1100万元的损失,不是重大飞行事故,甚至连一般事故都不算。而如果按照其他行业,造成1100万元的损失,无论如何都是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了!
按照《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级》的规定:
飞行事故分为:
a. 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b. 重大飞行事故;
c. 一般飞行事故。
3.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a. 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在40人及其以上者;
b. 航空器失踪,机上人员在40人及其以上者。
3.2.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飞行事故:
a. 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在39人及其以下者;
b. 航空器严重损坏或迫降在无法运出的地方(最大起飞重量5.7t及其以下的航空器除外);
c. 航空器失踪,机上人员在39人及其以下者。
3.2.3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飞行事故:
a. 人员重伤,重伤人数在10人及其以上者;
b. 最大起飞重量5.7t(含)以下的航空器严重损坏,或迫降在或迫降在无法运出的地方;
c. 最大起飞重量5.7——50t(含)的航空器一般损坏,其修复费用超过事故当时同型或同类可比新航空器价格的10%(含)者;
d. 最大起飞重量50t以上的航空器一般损坏,其修复费用超过事故当时同型或同类可比新航空器价格的5%(含)者;
重返主流媒体,都市时报今日悄然改版!
打开2008年3月21日《都市时报》,读者不由得眼前一亮,A版的核心报道和昆滇新闻一改以往广告围攻新闻,新闻看不懂看不明的情形,而是大版面的深度报道,甚至A2/A3/A4/A6/A10/A11/A12/A14/A18/A19/A20/A21/A26/A27/A28/A30/A31这17个整版没有出现一条广告,而A5出现了很小的一条广告,A7/A13/A15等本地新闻中虽然有广告,但广告的篇幅大大减少,且仅有少量读者深恶痛绝的医疗广告,对于已经习惯了在各种淋病梅毒广告里面刨新闻的读者,能够一目了然看新闻,可谓算是“神话”,而今时报重新挺直自己的脊梁,重返主流媒体,读者也是“春风拂面百花香,看着时报精神爽”!
都市时报曾经也算是云南本地的大报,不过一段时间以来,广告泛滥,劣质恶俗虚假广告充斥版面的情况让读者甚为不满,我认识的一些老读者甚至把时报成为“*报”,是痛心疾首。。。。。。
过去的不说啦,总之,今天的都市时报已经开了个好头,重回主流媒体队伍,对读者,对记者,对编辑,对都市时报,恐怕都是个值得祝贺的事情,也希望能继续坚持下去!
勇于直面网友的副厅长
近日,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在其博客中发表《冰封的连州》引起网友热议,该文中有一张照片是廖新波在访问一个全村最贫困的家庭时拍下的,这家人的饮用水一直没有解决,他们饮用的是泥水,廖新波问:“你们就是喝这些水吗?”这时雨大了起来,旁边的人为廖新波撑起了伞。照片一出,有网友批评道:“出门随行打伞开道,领导不是没有手举伞,而是习惯被人伺候!”
面对批评,廖新波其后在博客《为领导打伞对吗?》一文中原文照录了网友的批评帖子,自我检讨:“我们的温总理都亲自打伞,我这个小小官有什么理由让人打伞呢?”又解释那撑伞人是“看到我在专心询问,不自觉地将伞撑了过来。动作是很自然的,并没有巴结之意”。只是“对村民、对长辈、对同事、对领导、对爱人也有这份关心和敬重!”
对此,大部分网友为廖新波解围。网友“一切安静”认为:“只要领导能拿出更多的精力为民做好事,他们享受的待遇高些,也在情理之中。”网友“阿门”也说:“透过照片也看不出一点奉承之意,倒是见波子与老乡在交谈。”网友“千寻”则称:“既然领导能无惧风雪,守约扶贫送暖,为这样的领导打伞不应受到非议。”网友“陈本好”觉得没必要这样敏感。网友“Z”也觉得是“区区一个礼貌行为,发生在上下级之间就是拍马屁了?”
也有网友对廖新波提出批评。有网友主张廖新波“有空的话不要在这里写那些东西,再跑一次乡下帮他们干点活”。网友“斜阳飞雁”则认为领导的一举一动都是舆论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细节很重要,他建议廖新波“还是注意一下,尤其是到基层去的时候。”
据了解,廖新波的博文《为领导打伞对吗?》有将近19万的访问量,网友评论近450篇。廖新波后来在另一篇博文中称:“这些评论确实是非常好的礼物,你专门去问卷都没有这么真实的评论和这么多积极的回应。”
记者点评:廖新波直言网友的帖子引起他的不安,他写道:“网友看图说话是对的,有伞遮天,不容抵赖!”博客如日记,贵乎真诚,它让网友看到了一个率真之美的官员形象.
廖新波《冰封的连州》http://blog.people.com.cn/blog/log/showlog.jspe?log_id=1201880190974217&site_id=12615&static=1原文:
冰封的连州
今天,2008年2月1日,这是南粤50多年来的一次冰川年代。十多天前,我与我厅人事处的小欧约定今天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关心贫困地区的村民,让他们过上一个温暖、明亮、和谐的春节。谁知道,十天后,气象专家预测的暖冬却成为50 年一遇的寒冬。

冰路难行
守约是最朴素的感情,既然约好今天来,没有反悔的理由。临来前。好心的朋友说,连州封路,改天成行。我说,约好了,义无返顾!妻子习惯了我的脾性,但是她说了三次,小心!朋友的关心,亲人的嘱咐,更加坚信了我的决心!我们上路了......

"就喝这些水吗?"
路上连州的朋友感动了,为我们写下了一首卜算子:
卜算子 廖厅一行连州来
连州李海波
寒霜送暖来
雾松迎暖到
尽是遥路挂莹冰
夹着寒与霜
浩荡春来送
只因春暖民
白石民众齐欢喜
君当展颜笑
是的,连州遭受了严重的灾害,500个村庄没有了电,50个村庄没有了路。但是,我相信,在当地领导和群众的协同作战,一定可以度过难关!
(因为网速太慢,没有把精彩的照片挂上,到广州再补上)
廖新波《为领导打伞对吗?》http://blog.people.com.cn/blog/log/showlog.jspe?log_id=1202088331370856&site_id=12615&static=1
《 冰封的连州》发表后引起很多人的感触。其
中有两则帖子是最引起我不安的。原文照录:
“看到举伞的一幕,心里很多滋味,领导就是领导,衣食无忧倒也罢了,出门随行打伞开道,得浪费多少纳税人的银子!领导不是没有手举伞,而是习惯被人伺候!低檐内的老农不知何时过年,该因始终处于被役使之境!”
“那张举伞的照片就别发了,丢人,都什么年代了,老百姓啥没见过?还这样拍马屁!波子,你是个不错的领导,别被部下给害了。” (见左图)
网友“看图说话”是对的,有伞遮天,不容抵赖!
网友对这种官本位现象深恶痛绝我深有感触!
我一向出差非常简从,常常就是我和司机,有很多照片都是司机的杰作。这次出差是带着卫生系统的一份关怀而来。我与慰问团团员一起亲自拿着一份份御寒物品和年货物品送进村,送到最贫困的村民家中。途中,我们顶着寒风细雨,我
并没有打伞,因为我知道,我们的温总理都亲自打伞,我这个小小官有什么理由让人打伞呢?我本心里就很不自然,所以,队员们给我打伞我也制止了,他们不让我拿物品,我也坚持自己拿。我觉得,既然作为一名慰问队员有什么理由不“劳动”呢?又不是在指挥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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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找到了几张陈冠希钟欣桐张柏芝等明星传说中的“床照”原图
八卦一下,呵呵。
轰动娱乐圈的“陈冠希淫照恶整事件”有最新发展,香港警方昨逮捕1名无业男子,怀疑与近日发布不雅照片有关。受此事件波及的女星之一张柏芝,昨(1月31日)传出因此事与谢霆锋闹离婚。
据台湾媒体报道 ,
轰动娱乐圈的“陈冠希淫照恶整事件”有最新发展,香港警方昨逮捕1名无业男子,怀疑与近日发布不雅照片有关。受此事件波及的女星之一张柏芝,昨传出因此事与谢霆锋闹离婚,谢母狄波拉对疑似张柏芝淫照陆续曝光震怒不已,但谢霆锋父亲谢贤力挺儿媳,也怒斥“锋芝”婚姻亮红灯的传言。
香港警方昨逮捕1名30岁的男子,在其电脑中发现12张曾在网路上流传的淫照,但初步调查并无证据显示该男子和照片中的艺人有关,警方已联络艺人的经纪公司,安排男子与艺人会面,并深入调查该男子在此案中的角色。
锋芝被爆闹婚变
据台湾媒体报道,这起淫照恶整事件发展至今,相关人士陈冠希传已低调赴美向女友提出解释;阿娇所属英皇集团以她生病为由,取消近日工作,仅有简单录音行程;最令人震惊的是香港传出“锋芝”闹婚变。最新1期《忽然1周》报导,原在南京工作的谢霆锋,获知事态严重后第一时间返港,与张柏芝在寓所内大吵,还一度火大嚷着要离婚。
《忽然1周》询问狄波拉,对近来陆续出现的疑似张柏芝淫照看法,狄波拉气极败坏地说:“不要问了,不要问了,很气啊,不要再问了。”但谢贤的反应明显与狄波拉不同,心情未受影响,还力挺张柏芝“如果这点事都承受不住,怎么在娱乐圈生存?”
令谢贤生气的是坊间流传“锋芝”婚姻亮红灯的说法,谢贤批这是有心人士刻意造谣,但他最无法原谅的是散播照片的元凶,气得表示:“如果让我见到他,一定要狠狠揍他一顿。”
而在更多照片陆续曝光后,不少香港市民好奇其来源;许多人认为是陈冠希招惹是非遭人报复,或是他的电脑遭骇客入侵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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