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尽早对公交公司员工的心理危机进行干预

7.21公交车爆炸中有多么公交乘客伤亡,这是我们非常不愿意看见的。我们在谴责那些狗娘养(不好意思,只想骂人)的,公安机关和国安机关在抓紧破案的同时,我们也要尽早对公交公司员工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从新闻报道中我们可以知道,两次爆炸的爆炸品都在公交驾驶员身后,对公交驾驶员自身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案件发生后,我们可以躲避不坐公交车,我们可以选择骑车或者走路,我们甚至可以在迫不得已乘坐公交车时有意躲到我们认为安全的地方,但是公交驾驶员没有地方躲,也没有选择。

公交车驾驶员也是人,也会恐惧和害怕,这次的事件,势必给昆明市几千辆公交车的近万名驾驶员心理蒙上阴影,昨天晚上我自己就曾遇到一辆91路公交车在近乎空载和道路畅通的情况下,慢慢悠悠的走着,和我骑车的速度差不多,这或许也与昨天上午的爆炸有关,驾驶员心理有包袱了。

其他几千名驾驶员呢?如果他们当中有10%的人也有了心理阴影,那就意味着昆明每天有几百辆公交车的驾驶员心不在焉或者提心吊胆!!!公交车的特性又决定了,如果驾驶员心不在焉或者注意力不集中,非常容易引发各种交通事故,要么是对乘客,要么是对行人,要么是对其他车辆。

恐怖主义的目的,就是造成社会恐慌,如果我们不尽早介入对公交公司员工的心理危机干预,恐怕由此带来的损失会比2辆车爆炸严重得多。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这个事情,尽快启动心理危机干预程序,那才是对恐怖分子最好的回击!

强烈谴责昆明7.21公交车爆炸案凶手

2008年7月21日上午7时05分许,昆明市公共汽车公司一辆54路公交车在昆明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侧门附近的人民西路上发生爆炸,造成1死10伤(其中1人重伤,死者王德芝,女,1978年1月26日生,云南楚雄牟定人)。
21日8时10分许,昆明市公共汽车公司另一辆54路公交车在昌源路与人民西路交叉路口附近发生爆炸,造成1死4伤(死者陈仕飞,男,1982年7月4日生,云南丽江大研镇丽江教育学院人)。
这些鸟人,太可恨啦!居然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下着这样的毒手!应该抓住全部毙了喂狗!

以下是新闻报道:
新华网云南频道7月21日电 截至21日11时,云南省昆明市发生的两起公共汽车爆炸案件死者身份已初步确定,爆炸事件初步判断是人为破坏案件。案件发生后,省市公安等有关部门人员已在现场开展相关工作。
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指挥中心了解到,21日7时05分许,昆明市公共汽车公司一辆54路公交车在昆明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侧门附近的人民西路上发生爆炸,造成1死10伤(其中1人重伤,死者王德芝,女,1978年1月26日生,云南楚雄牟定人)。
21日8时10分许,昆明市公共汽车公司另一辆54路公交车在昌源路与人民西路交叉路口附近发生爆炸,造成1死4伤(死者陈仕飞,男,1982年7月4日生,云南丽江大研镇丽江教育学院人)。
据介绍,案件发生后,云南省主要领导迅速作出批示,目前2辆公交车已拖至一公交车场勘查,受伤人员也已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目前,云南省正加强全省公路、水路的治安和交通管控工作,加强路面巡查,在进出云南省、昆明市的主要道路、通道设卡检查,对可疑人员采取盘查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交通、铁路、民航公安机关也加强了相关安全防范措施。边防部队已部署各边境口岸、通道的管控工作,加强对嫌疑人员盘查检查,力争发现线索,查获犯罪嫌疑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往境外。






把教授的话当屁一样放掉

我们国家的司法制度,不管你说他封建也好,落后也罢,至少在几千年的时间里是扎根于我们人口众多、地域广泛、情况复杂这个基本国情的,尽管有许多的不尽如人意,但其基本目标还是以追求结果的公正,这种司法制度,不能简单的就归于什么大陆法系或者是什么纠问制,而是对中国普通老百姓权益的维护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让人心痛的是,90年代初以后,我们一些学者,特别是一些留洋回来的学者(包括法学家、经济学家,等等),出于打破制度建立新秩序等等目标,打着司法改革的旗号,贸然(我个人认为是恶意甚至是愚蠢)提出把英美法系的对抗制引入司法体制,号称什么对抗制可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平正义等等。于是,改吧,改到今日,我们看见什么结果?弱势群体的权益受到侵害的几率越来越大,相反,胆子大的,无赖等等越来越理直气壮。君不见,电视新闻中,那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那些欠人钱的,那些撞了人的,哪一个不是理直气壮的说:“要是不服你就走司法程序”。司法成为了这些本应收到追究的人的遮羞布!

而回过头来看看当初为司法改革西化摇旗呐喊的那些学者们呢?很好,很富有,自己发了,律师发了,自己的徒子徒孙发了(不要意思,我给师父们丢脸了,没发),有些人已经在国外继续写着骂中国的文字,而依然毫不知耻。 大学时候,我也曾受这些人的鼓动,觉得我们的制度真是太落户,真是应该全盘西化,但一位有责任心的民法教授告诉我,不要被某些别有用心人的红旗所欺骗,还是要自己冷静思考,特别是法律制度的变更,事关亿万普通人的生活幸福,提出的观点一定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千万不能学经济学家,动辄“我是对的,你们错了”,那样,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也是对法律的亵渎。现在回想起来,大学那些伪教授们的很多观点,真的不能实施,要是实施,害人不浅,也由衷佩服那位清醒的教授。

扯远了,回到正题,司法改革的路子还很长,还需要我们凭着良心推进(这算是个悲哀吧,法治居然需要良心来推动),对于那些动辄提出什么打破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所谓高明言论,姑且听之,当屁,放掉罢。。。。

警惕网络暴政

互联网时代衍生除了网络人肉搜索、领导与网友交流等民主新形式,广大普通网友也有机会通过这些新形式发表自己的观点,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趋势,不管是政府还是个人,都要逐步适应这种网络民主的新发展,国家的民主法治才有可能进步。

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本质,网络民主在发展过程中,也极容易受到一些干扰,而这些干扰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对抗,网络民主就有可能演变成网络暴政——以假设的事实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网络暴政的表现:打着民意的幌子,利用虚假信息网络传遍速度快的特点,实现攻击他人或者社会的目的,参与者是广大被人利用的网民。

例如:2006年7月8日,一幅名为“产后抑郁又遭婚内强奸年轻母亲产后15天跳楼自杀”的帖子出现在网上。帖中说:我最好的朋友甜甜,在生下宝宝后的第15天,怀着对丈夫公婆的怨恨,纵身从5楼跳下,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一生。帖中说,由于生的是女孩在丈夫家中坐月子的甜甜倍受虐待,而其丈夫神某又惨无人道地对甜甜实施了婚内强奸,甜甜不堪受辱,跳楼自杀。发帖者还公布了男方的姓名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一时间,男方和他的家人被各种辱骂声包围,还有人跑到男方远在上海的家去散发传单,男方说现在他只有挨骂的份儿,他也不愿到网上去申辩什么,那样也只会招来新一轮的责骂。然而,事情并没有因为男方的沉默而停止下来,包括男方所在公司也未能幸免。同时,有关这件事的报道很快就出现在各种报端。7月12日,《时代报》发出消息,对网民炮轰神小明提出质疑。7月17日,《新闻晚报》报道,网民公布神小明的私人信息涉嫌侵犯隐私。而在7月19日,《北京青年报》的相关报道中,直接拷问这样的网络追凶方法。
而据记者调查的结果,发帖者是死者的同学,至于帖子的内容,一部分是听甜甜说的,一部分是听甜甜的家人说的。换句话说,帖子中的内容,都是道听途说,事实到底是如何,至始至终没有定论。而这件事情反倒让死者家属和男方家庭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甚至死者都不得安宁。

这样的事情在网络信息爆炸,信息垃圾充斥网络的时代屡见不鲜。仅仅凭着发帖者个人的一面之词,仅仅在发帖者个人的言词诱导下,网民们就能轻易被激怒,然后就是排山倒海般的谴责,谩骂,甚至直接在现实世界中进行人身攻击,而丧失了对基本事实的判断,打着“民意”的幌子,干着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甚至人身财产权利的事情。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网络暴政呢?
其一,是网络的虚拟性。网络虚拟性,使相当多的人在发布网上言论时候,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无意或者恶意发布不负责任的言论甚至进行污蔑,当事人主要持有“你怎么知道我是谁?”的心态,换言之,利用网络的虚拟性,肆意发泄自己在现实世界中不可能说出的话,不可能做的事。
其二,网民心理浮躁。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这些年就业和工作压力的增加,使现代人心理普遍浮躁,对很多事情都看不顺眼,而电影电视和网络快餐文化的影响,使很多人在接受信息时候,仅仅是接收,而没有处理的习惯。换句话说,网民们已经习惯了别人塞过来的信息垃圾,而哪些真实那些虚假,大部分人是惰于思索判断的,这直接导致了对一丁点信息都可能时刻爆发,时刻激起心中的怒火。按照心理学上的说法,这大概属于集体性的心理亚健康状态。
其三,网络媒体的推波助澜。网络暴政起源全部都来自于一些大型的网络社区和论坛,在这个过程中,网络媒体扮演了一个非常不光彩的角色。为了提高点击率,增加网站人气,增加网站收入(这个是根本性的刺激目标),一些网站及其编辑人员,刻意把一些未经证实但是可能刺激眼球的话题通过置顶、专题、头条等方式进行推广。这对一些网络暴政的发生直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可以说,这些网站以传播虚假信息提高点击率,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促进金钱收入的做法,是非常不光彩的。

网络暴政的预防:

网络是虚拟的,但人生是现实的,任何虚拟行为最终都会演变为现实的行为,必然给现实生活带来影响,也必然受到现实世界法律、道德等行为规则的制约。同理,对抗网络暴政,维护网络民主,也要从现实世界入手。
1、遵守法律规定:一个是完善互联网管理的法律规定,另外很重要的是要落实民法、刑法等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你在网络上的发帖行为,不简单是一个“说”,在法律意义上,是“你在网上发布污蔑信息”这么一个违法行为,可能引发行政法、民法上上的法律制裁,情节恶劣的,可能受到刑法的制裁。

2、动脑子。人之所以为人,恐怕喜欢动脑子也很重要。社会发展了,科学进步了,人脑还是自己的,还要自己动,千万不能让别人替自己动脑子,同样,对那些动辄就打着“愤怒”、“申讨”、“人肉搜索”的帖子,不要轻易相信,自己动动脑子好好想一想,表述的事实是否有漏洞,是否是有确凿证据,是否另有隐情,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合法等等,作为一名网民,才不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欺骗,成为网络暴民,成为别人的伤害他人的枪手和工具。

3、处罚。媒体在对待网络热点问题时候的态度比较有意思,传统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基本持怀疑—调查—中立的态度。而网站基本上是非常热心于推波助澜。传统媒体的由于具有证据可以保留性,因而态度中立,也符合新闻从业者的基本道德操守。而那些热衷于传播虚假信息的网站,已经违反了我国的很多法律,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切实贯彻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法律规定,传播虚假信息并给公民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或者其他严重影响的,该罚的罚,该关的关,千万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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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阉割警察

1个人冲进警局杀10人,死亡6人;
    1个人冲进城管队杀伤4人;
    警察战斗力不如城管?
    还是警察比城管更畏首畏尾?
    曾经,我们的警察队伍警风不正,于是,各方面都要求整顿警队,提高警察素质;特别是警察招录打破世袭制,实行公开招考以后,一批又一批有文化有知识的人成为警察;
    相反,城管队员大量的是协管员,什么人能做协管员?大家心知肚明。
    当人肉搜索和网络暴政猖獗以后,警察胆子更小,即使有战斗力,又有谁敢爆发?
    于是,警察连自己都不能保护了,谁来保护我们?
     难道靠城管队员?

     关键时候,警察都挨打,作为普通市民的我们怎么办?
      民主法治并不是万能的,也有很多负面效应,我们过多关注于如何限制警察的权力,却忽视了如何维护警察的合法权力的行使;我们一厢情愿想把警察这个暴力职业改造成我们心中的完美职业,却忘记了,警察本身就是暴力的,非要阉割掉,弄成太监。

     阉割的结果,是特种兵出生的警察居然被违章驾驶者打晕。这难道是我们希望的结果?

为政府网站变黑叫好!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的8.0级大地震,把整个国家都震得心痛,国家第一次把5月19日、20日、21日定为国家哀悼日,以全民方式哀悼地震死难者。而从5月19日起,国内大小网站陆续把网页调整为黑白色,象征对逝者的哀思,其中,不乏新华网、CCTV等中央新闻媒体网站,更有云南等多个省区政府网站也同样"变黑",其中,我们昆明市的昆明政府信息政府网和昆明市人大的网站也在"变黑"寄托哀思的行列。

在我们印象中,政府网站往往都是红色的界面,红色的图案,大气隆重的感觉。作为国家机关,网站以红色作为主调,显然并不违背我们国家的传统理念。但是,在5.19国家哀悼日这样的特殊日子,作为喜庆色的红色显然与举国悲哀的氛围格格不入。

而在三天的哀悼中,我们欣慰的看见,一些政府网站主动调整了色调,其中包括我们本地的昆明市政府和昆明市人大的网站也主动"变黑",通过黑白素色来表达对逝者的哀思。虽然没有哪部法律规定,什么情况下政府网站应该如何做,但按照中国人的礼仪,黑白素色,表达的是对逝者的尊重和悼念,表达的是对逝者家属的慰问,普通网站尚且知道以黑白素色表达对逝者的哀悼,作为人民公仆的人民政府,在举国哀悼的日子中,把作为脸面的政府网站从喜庆色调整为黑白素色,更是理所应当的了。调整为黑白素色的政府网站,同样是庄严肃穆,同样不失政府的稳重。

小小网站的小小色调调整,看起来是个小事,却反映出执政理念的变化,反映出政府对逝者的尊重和对民众诉求的回应,是政府"快速反应"的表现,更是"以人为本"的直接表现,这样的事情,我们当然要支持,更要叫好,而我们则期待政府能够从更多方面主动放下架子,认真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