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老年人乘车,笼罩在昆明上空的纳粹乌云

老年人免费乘公交的问题,要是在一个法治比较健全的国家,基本就不会讨论。为什么?因为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服务,是一个社会最起码的功能。这也是一个法治观念的问题。而在昆明居然引发这么大的争议。也怪不得人家说云南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我们国家现在平均年龄70多一点,能动的,大部分都不足70,辛苦一辈子,只有10年来享受社会的回报,还嫌多了么?
首先,老年人免费坐车,是国家法律和云南省,昆明市的法规规定的,这是对老年人贡献社会一辈子的一点微薄回报。
第二,不管老年人坐车干什么,都是作为一个公民的自由,任何人不能干涉。
第三,如果以目的来作为区分是否免费的标准,那么,是不是该把所有人都赶出城市,只留下有钱人?因为按照他们的标准,我们做的事情都是无意义的。
第四,一个社会是否文明,不是以其修建了多少高楼为标准,而是这个社会的法治观念和社会服务是否完善为标准。从这点而言,昆明人的物质水平与法治观念差距太远了。
居然说公交公司突发奇想什么的,晕死去。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啊,公交公司执行法律的规定,居然变成了坏事了。
大张旗鼓说要限制老年人乘公交车,让我想起了上世纪30年代德国对犹太人的限制,想起了美国历史上对黑人乘公交车的限制,想不到,都2007年了,还有人对那些日子念念不忘啊,怎么看怎么都觉得似乎有一团纳粹的乌云在昆明上空。

当然,公交公司也有很多不足的地方。第一,就是没有提供足够的运输能力,不要说什么政府投入不足的话来搪塞,你既然是垄断企业,不能只享受垄断利益,不承担社会职责,如果这个事情政府干涉过多,那到真是越俎代庖,政企不分了。第二,就是法律规定的是老年人评老年证免费,可没有规定要办什么卡,这点上,公交公司显然是没有法理依据的。只要老年人持有老年证,公交就应该免费。如果你怀疑对方不是老年人,那举证责任就在公交公司,你自己去调查,拿出证据来啊,不能说要当事人自己证明自己是合格的老年人,老年证是唯一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而不是什么爱心卡。

有一天, 我们也会老的

变相传销死灰复燃

昨天看新闻,一个是CCTV的法治在线报道的【周末探案】里面的一个网络诈骗,另一个是YNTV的都市条形码报道的某公司的集资诈骗案件。第一个案件,是云南某网站以网络消费为名义,采取先入股,然后分红,介绍新人加入提成的方式诈骗,后来被山东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第二个,则是以开餐饮企业为名,也是先入股,分红,介绍新人加入提成的诈骗。
虽然一个是通过网络,一个是通过开餐饮企业,但这样的骗局还是比较容易识破的,关键问题,是这些都是传销的变种。
特点:
第一,是高额回报;
第二,都是要先入股(或交会费),一开始都按照约定返利给你(分红,或者返款,给你点甜头);
第三,你要想获得更多受益,都要努力发展其他人加入(这个其实就是发展下线,你的受益其实是来自下线新加入以后的资金)
第四,钱卷得差不多就跑人。。
不管哪一种方式,关键是第三,就是你都要努力发展其他人加入,你才能提取高额利润,这个才是传销和其他商业行为的最本质区别。所以,两个案件中,都存在受骗者又努力唆使亲友加入的情况,这个和传销一摸一样。

当然,等最后,受害者往往都是以泪洗面,后悔不该那么贪心。只是可怜了他们的亲友,最后也陷入了这样的陷阱。昨天YNTV新闻里面那个案例,就是很多老年人也上当受骗,虽然新闻没有说,但我估计,也是中了朋友或者是亲戚的欺骗,最后才把自己的养老钱拿进来,最后花钱买了个伤心难过。可悲,可怜。

我们为什么逃票

近日报载,曾经在云南大学上学的广西贵港市民林安兵,一直为自己12年前逃票进入石林而耿耿于怀。近日,受不了“煎熬”的他,将140元钱和一封道歉信寄往石林风景区,为自己的过错“买单”。此举得到了景区管理部门的高度赞扬。
看完这个新闻,可能大家觉得这个市民的风格值得表扬。只是,我在想,他为什么逃票?
新闻里面说了,他是嫌当年30块的门票太贵了。12年前,也就是1995年,石林就已经30块的门票了。在当时的收入水平,30块钱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大概是我当时在校一周的所有生活费的开销。牺牲一周生活费去看石头,的确有些值不得,换作我,我也肯定不会买票进景区的。
但是,石林作为昆明市、云南省的一个著名景区,我们从小就听别人谈论,而且距离自己又是那么近,没有到过石林,似乎觉得生活当中有了一些缺憾。于是,我们总想找机会去石林看看,看看本土本乡的这个世界自然遗产。
问题是,石林门票把我们挡住了。140元,一分不少。140元是个什么概念呢,只略低于昆明市城市每月最低生活保障的水平。
高额门票,石林堵住的是谁??
是外地游客吗?非也,外地游客大多组团而来,组团进入石林景区,其门票到底是多少,我们永远不会知道,但可以确定的是,外地游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而我们本地人呢,140的门票,一分不少。要想少,可以啊,去报名参加石林一日游吧,来回加门票还加一个中餐,120/人。反倒还节省了20元。
火把节作为本地彝族等民族的一个重要节日,其实已经被汉族等所接受,成为各民族的一个共同节日。石林县的火把节办在景区,自然要吸引本土本乡的各民族市民参加(这里的本土本乡不仅指路南本地,还包括周边县区,包括城区,毕竟,石林不只是路南的石林),相当多的人只是去凑热闹,娱乐一下而已。因为要去看看自己本土的风情,因为本地人要收高额门票,因为自己是本地人要看自己的世界遗产却因为高额的门票觉得囊中羞涩,只有逃票,恐怕也是一种讽刺吧。

当然,我不是鼓励逃票。作为景区维护和管理的必要支持,收取一定的门票是必须的。现在问题的关键,是140元的门票如果演变为卡内不卡外,外地游客轻松进,本人群众徒眼馋,这就不对了(希望这个不要真的成为现实)。不要说是世界遗产就可以把本地人拒之门外,毕竟,石林不止是路南的,石林是昆明市的,是云南省的。关键的关键,是因为我们祖祖辈辈就住在这个地方,而他们进入石林,是不用出门票的。

这里要赞扬一下九乡风景区,据说常年都有一个优惠政策,就是本省居民可以优惠。。。。。

x-files——X档案桌面壁纸

《X-FILES》(X档案)是颇受全球年轻人喜欢的电视连续剧,也是美国历史上播放时间最长,集数最多的电视连续剧之一,从1993年开始播放,一直到2001年,累计有9季,接近200集。由于其拍摄手法独特,剧情考究,得到了美国乃至世界上众多科幻和侦破爱好者的推崇。
在中国,X-FILES同样得到了推崇,特别是借助互联网的发展,在国内还没有播放的时候,广大X迷们便通过网络下载了国外的版本,国内甚至还出现了很多X迷的网站和论坛,而本人也正好是一个X迷。
宇宙浩瀚,X-FILES以一种侦破+科幻的手法,描写了一个人类与外星人接触的过程,题材就很好,而且得益于编剧的才华,每一集都引人入胜(这点是国内又臭又长的电视连续剧望尘莫及的),再加上2个主演的精湛表演,没有激情戏,不以性印人,靠一种写实来打动人,扣人心弦,的确是电视连续剧中的精品。
从网上收集了几张X-FILES的壁纸,欣赏一下。

如何写好新闻评论

最近和朋友谈及如何写好新闻评论,自己虽然写了不少的新闻评论,但写得好的新闻评论不多,不过还是应朋友的要求,斗胆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班门弄斧一下,仅供参考。
要写好新闻评论,我觉得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一定要认真研读新闻。要写好新闻评论,一定要先认真研读新闻。现代社会,新闻资讯渠道较多,一般有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等。由于种种原因,一般报纸和电视新闻的可靠性要高一些,新闻详细程度也更高。而网络新闻、手机短信传播的新闻,由于其采编人员并非专业的新闻采编,大多数就是转载其他新闻媒体的报道,新闻真实性大打了折扣。评论要有牢固的基础,关键就是要针对可信的新闻(或者叫真实新闻),这样才符合评论的基本要求。如果新闻来源本身就是虚假的,那评论自然也无从立足。即使是报纸、电视等报道的新闻,也要认真阅读,看懂、看明白新闻所描述的实情。一条新闻从采访、编辑到刊发,其间经历了多次加工,存在信息过滤的情况。也就是说刊发的新闻,并不一定是事件的最完整、最真实的情况。这就要求评论写作者要认真阅读新闻,有条件的要对比其他不同的媒体对同一事件的报道,以求掌握最确切的新闻内容。特别是自己不太了解的领域,最好能向专业人士求证一下。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新闻评论是有理有据,也才有说服力。
其次,要先说后评。所谓“先说后评”,是指一篇评论文章,如果要让别人看懂,最起码的格式应该是先简单叙述新闻或事件内容,然后才发表自己的观点。切忌一开篇就发牢骚,罗列一大堆观点,但读者却搞不清你到底说的什么事情。这个错误是经常出现的,有些人喜欢对物对事发表评论,帽子扣了一大堆,却没有一开篇就交代评论的对象,让人感觉就是举着几只苍蝇拍在乱飞,却不知道是在打苍蝇还是蚊子。
第三,要学会换位思考。凡事必有两面性,写评论时,个人认为切不可“独孤求错”,对什么东西都一概否定。纵然,从人性而言,批评别人的错误是非常容易的,比为某一事件辩护要容易得多。但作为一篇负责任的评论,作者的观点应该保持公正,切不可以偏概全,甚至为了发泄个人私愤故意歪曲事实,有意曲解事实。这样的评论文章,我不认为算得上文章,只能说是写作者个人的“言论自由”,那我们也有嗤之以鼻的自由。
最后,切忌搞人身攻击!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但任何一种自由都有一个大前提,就是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写文章发表观点是你的自由,但如果文章当中对他人进行了恶意攻击,或者是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虚假信息(谓之污蔑),那么就是大错特错了,那个不单纯是乱说乱讲的问题,而是触犯了法律,侵害了他人合法权利的问题。这样的文章,失去了合法性,自然也失去了存在的必要。这个是要特别注意的。
当然,人各有志,观点、写法、风格各不相同。世界本来就是丰富多彩的,刻意要整齐划一是违背自然规律的。写文章也是如此,所以,我们不必要求写出一样的文章,关键是有事实、有观点、有理由,不违法,那么我们就应该给与作者热烈的掌声!而作者,则要有豁达的胸怀,文章被人批驳是很正常的,只要言之有理,就应该虚心接受;如果对方观点错误,那就反驳嘛,这才是评论的本质:我虽然不同意你说的,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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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是如何变成文字民工的

本人不是记者,却和记者颇有些缘分。最近和几个记者朋友聊天时,聊到如果要把记者分类,不知道是该分到金领、白领还是蓝领??最后几个记者老兄一致同意把记者分到蓝领,自称为“文字民工”。

首先声明,文字民工中的“民工”并没有任何歧视某一类人群的意味。

媒体记者,在影视作品中或者一般人的想像中,是一个很体面,拿高薪的职业。出入各种重要场合,留下各种潇洒的身影,带来洋洋洒洒的信息,让人羡慕不已啊(本人曾经也很羡慕)。

可惜,这只是一种想像,据说,现在昆明的记者日子也不是很好过,纯粹只是制造文字的民工而已,而收入,恐怕差距大得有些离谱了。据说月入近万者有,月入不足千圆者更大有人在。如此,恐怕“文字民工”的确还是名副其实吧。

隔行如隔山,我无意对别人评头论足。同样靠文字为生,也更能体会到记者的辛酸了。

倡议一下:所有的读者,都能对记者更宽容一些,特别是地位相对较低的记者的稿件,不能太吹毛求疵了;也祝福所有靠文字谋生的同行,能早日逃离苦海,多动动嘴,少动手。(幻想一下)

纯粹灌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