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美女不配合强奸致强奸者死亡获刑
新闻来源:不详,网媒转载
新闻内容:河南洛阳市一女子因为太漂亮,在被强奸时,不主动配合强奸,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相关链接:http://news.yntv.cn/category/10104/2010/03/29/2010-03-29_847162_10104.shtml
读后感:
1:貌似言之凿凿的新闻稿,出现多处的疏漏,特别是缺少新闻发布单位、记者等关键因素,最初出现在贴吧和论坛上,来路十分可疑。
2:新闻稿件中多次出现不规范的用字用语,甚至一些口号式的文字也出现,明显不具备新闻稿件的基本要求。
3:事件及其巧合,正好是同一地区另一件见义勇为抓小偷被判刑事件(http://www.dahe.cn/xwzx/csxw/ly/t20100325_1770104.htm)发布以后出现的美女强奸案。
个人猜测:
从强奸案帖子模仿小偷案新闻的口吻以及时间上判断,强奸案帖子应该是对小偷案判决不满的人杜撰的。因为这样的帖子更能引起网民的围观和注意,也能骗过相当一部分不负责的网络媒体。从稍后出现的博文和帖子中又可以看出,有人故意在强奸案帖子全国走红以后,诱导网友关注当地发生的另外一起小偷案,用强奸案来类比小偷案,把网友的注意力从虚构的强奸案转向真实的小偷案。
结论:人为操作。
PS:2010年3月30日,洛阳市有关法院、检察院发布公告称,美女不配和强奸致强奸者死亡获刑为假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