蹩脚公开信现身云南,云南律师贻笑大方

前天的《生活新报》头版,是一个《溺死女演员被拉下河为啥才判赔三万》的新闻,说的是一个女演员因为是农村户口,最后法院才判赔3万圆。报纸还用大幅标题《昆律师上书人大》等等,并刊登了律师的一封公开信。本来这是个好事情,对现有的一些不符合法制精神的法律规定(比如区分农村和城市户口,赔偿标准不同)提出异议,是一种很有正义感的行为,我也非常支持。但当我看到全文登载的《律师万立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开信》时,真的很失望!并觉得有些悲哀,难道这就是云南著名律师的水平?
公开信原文如此(http://www.shxb.net/showarticle.aspx?id=47893):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委员会[color=Teal]相关委员及领导:

您好。我们是云南省律师协会刑事辩论委员会主任、云南省刘胡乐律师事务所主任万立,事务所郭丁铭律师。今天,给您写这封公开信或许非常冒昧,但却非常必要和必须。因为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份人身损害赔偿判决,一名年仅19岁的舞蹈演员被人拉下水淹死后,其家属被判决获得三万多元经济赔偿。面对这样一个年轻美丽的生命的逝去,悲痛的家属不禁满怀困惑:三万多,难道这就是生命的代价?

目前从云南省乃至全国的司法审判实践来看,类似案件和纠纷呈现出明显上升的势头,而对于为何“同命不同价”的质疑之声也是明显地越来越多。

本人手上目前正在办理一起这样的案件。2006年4月1日上午,吴某驾车将在路边行走的廖某轧死,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吴某对该交通事故负全责。廖某从1996起至遇害时止,一直在城市经商,平均年纯收入20多万元。但法院根据农村居民标准,一审判决死亡赔偿金为40840元。

该案中的死难者和那位年轻的舞蹈演员一样,显然都属于“同命不同价”规定的受害人。

人民法院判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死亡赔偿金,主要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5月1日实施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以下简称第29条)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这个惹人非议的29条到底存在哪些问题呢?

第一、第29条是对人权的侵犯和对生命的歧视。第29条单纯根据城乡户籍差别就将人的生命分成了贵贱两类。

第二、第29条的立法理由已丧失国情基础。第29条的立法理由大致有两点:①纯收入少的人在其正常生命期间可以获得的收益就少,纯收入高的人在其正常生命期间可以获得的收益就多。城镇居民的纯收入大大高于农村居民,所以死亡给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造成的收益损失有很大差距;②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被户籍制度固定在城镇和农村,不能相互流动,所以农村居民一生都只能在农村工作,不可能在不改变户籍的情况下到城镇工作。

如果在计划经济时代,上述两个立法理由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使城乡差距大大缩小,“城乡二元体制”被冲击得支离破碎。现实的情况是:农村居民可以自由流动到城镇工作,甚至长期生活和工作下去,纯收入大大超过一些城镇居民。这些情况使得单纯以户籍为标准来判断每个人的收入情况已经不可能。[/color]

凡是有一定法律基础或者关心政治的人都应该看出问题所在了。问题就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委员会这个称谓上。全国人大负责立法的机构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立法工作的机构是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并没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委员会这样一个机构。作为国家制度的基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机构设置在一定历史时期是保持不变的。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机构设置也是大学法律专业的学习内容之一。即使没有学过法律,平常看电视啊,报纸啊,包括网络啊什么的,关于全国人大的立法工作机构,出现的也只是法律委员会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百度里面也搜索不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委员会”这样一个机构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http://www.npc.gov.cn/zgrdw/jgszjry/lm_cwhgzwyh.jsp?lmid=1105&dm=110506&pdmc=110506)作为具有丰富法律知识的律师,居然不知道中国立法机构的名称,实在不应该。
作为一封希望引起立法机构注意的公开信,却在立法机构名称上就弄错,并刊登于报纸,反复出现在媒体上,作为一名云南人,作为一名学过几年法律的人,我看了是有些汗颜的。两位律师作为云南的著名的律师,其法学修养和素质自然很高,而且富有社会责任感和激情,这点我非常钦佩。但一封公开信中出现这样的硬伤,确有些让人觉得可惜。可以想象,这样一个公开信要真的让全国人大的领导看见了,会对云南律师有什么看法?信的内容到时候已经不重要了,而更多的注意力会转移到“称谓”上了。毕竟,连对话者的名字都搞错,对话者的要很热情几乎就是一种幻想了。(我并不是说全国人大有关领导不会重视信件的内容,而是说,这样可能给别人这样一种印象:公开信的作者态度不端正。)。
当然,这样的错误,可能是因为报纸校对的问题,或者是律师助理起草时的错误,等等。但,既然是公开信,特别是著名律师事务所在媒体上全文刊登的公开信,是不是该更谨慎和认真一些呢?这个不单纯是一个文字错误的问题,也是关系到云南法律界脸面的问题。

苏大MM征婚:高干子弟等六种人勿扰

这是她的要求:
这6种人群勿扰!(前提先有一个,和我结婚,就不准喝YL的奶!)
1, 已经是城管或者有志成为城管,以及家人亲戚是城管的仁兄。
我不想跟一个过街人人喊打的人约会,更不想和一个时刻戴着钢盔的人约会。
2, 学医的或者医生吧。
我没有职业歧视,只是觉得能把人的器官切来切去的人或多或少精神上有点那个,而且我可不想哪天和你吵个小架闹个别扭后来怎么被你弄死的连法医都查不出来,人还是要活的明白,死的也明白。而且看到新闻上好多BT医生的报道,心里有点小怕。
3, XJ人吧!
征个男友也谈不上民族歧视,只是觉得有些XJ人最好离我远点.....没见过有哪个地方的小偷被发现了还要瞪人,甚至砍人的。再次强调本人绝对没有民族歧视!纯属个人观点。
4, 高干子弟。
知道你们有权有钱呼风唤雨,可是偶不喜欢哦,呵呵,我不愿与寄生虫为伍,而且我这人天生穷命,融入不了你们那种挥金如土的显贵生活。而且这年头上头查的紧,我可不想结婚没几天突然你们一家老小都送进大牢里去了。安定淳朴的生活是我所向往的,而且我看过太多太多的穷人了,如果我过你们那样的奢侈生活,一辈子良心都会不安!
5, 沉迷与网络游戏的GG。
没办法,我觉得电脑是用来用的,不是用来玩的,,更不幸的是感觉到有些人不是在玩游戏,而是在被游戏玩!现实终究是现实,虚拟的游戏不能够代替我们柴米油盐的生活。
6, 将来可能会做教师的或者已经是教师的也请勿扰。
说实话,我觉得教师这职业很崇高,只是一般我们这群学生从小被老师压迫到长大,自然也有些……而且我也不想我们将来的小孩在学校里找不到朋友,小伙伴都不带他玩。为了我的下一代有健康的孩子天性,我不想和教师谈恋爱。结婚更是不可能的啦!
只要你不在以上6条人群之列,我想通过我们的相识,一定会一起开拓一个美好的2007年,期待新年之恋。

视频地址:http://www.56.com/w?v=NTM2MzE3Mg.html 风之北梢检查过,的确是美女自己录制的关于征友的视频,不过提示是:征友已经结束了。不过美女养眼,同样可以去看看。而且发现,这个视频的评论已有5000多条啦,比其他新闻的评论多得多(是不是说明光棍太多了?呵呵)

超级实用:如何买到春节期间的火车票及实战乘车手册(非官方版)

在网上看到了这篇文章,简直就是圣经啊。回想起当年上学时候每年寒假回家的经历,觉得学生正的太辛苦了,贴过来看看。(北梢按)

春运期间一票难求,大家一定很难受,为此没有少骂铁路人吧。今天我给大家讲下如何买票,如何乘车。我所说的与任何部门无关,只是个人看法。当然我也不会对我说的话负责,因为这个只是建议,实际中有很多的困难的具体解决。

如何买到票!

大家一说到买票第一个想法就是去车站,其实这个想法是错误的。因为车站毕竟能力有限,哪怕是多开几个窗口也是很难应付。所以到车站买票绝对很难受。

我们看看现在铁路的车票发售制度,由定票,现金够票,及车上临时补票三部分组成。

我首先推荐的是定票,定票你可以到车站定,也可以到各旅行社定。到车站定你可以节约少许钱。而在各旅行社定,会多收你一些费用。这个成本的投入与收益请你自己选择了。而临时上车补票就不多说了。

很多朋友会说:“我多久多久就排队了为什么还不能买到票?”事实上是因为需求高供应少造成的。在你之前有排队的,有定票的等等。还有人问:“为什么我们车厢挤死人,铁路部门要搞几节车厢空着了?”原因是因为其他地方有旅客也要上车,所以铁路部门就会调节车票的分配。实际上都是满满的。既然排了队只要到窗口就应该买的到票。因为只要你不定时间,那么车票会无限的后卖。就是说今天是3号而车票已经预售到了10号,你要买9号的肯定是没有了,那么你只有买10号的了,要是10号没有你就买11号的。这样就买的到回去的票了。出门回家先做安排,一切都好办了。

而有困难的人,比如是身患疾病的人需要特殊帮助怎么办?你们当然不要去找普通职工了,他们帮不了你的。首先你们需要找的人是车站客运值班长,由他来想办法帮你们解决,或者向上级反映情况。当然情况很紧急,你们也可以请个记者一起去做报道,我想他们推脱不了的。

有人会说车站把票给旅行社这些单位办是不是为了谋利了?我个人看法这个是加大了售票的面,利大于弊。

还有就是各个城市都有售票点,你平时多注意就可以发现。到那里也可以定,说不定还可以买到你需要时间内的票了。

另外车票卖那么多,总有人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走不了。于是就退票了,所以退票窗口碰下运气也是不错的选择。

而对于广大农民工朋友来说你们是春运的主体之一。你们应该怎么样够票了?是团够,这样可以省很多的麻烦。二,当到某地的人超过一定数量的时候,那么铁路部门就会加开临时客车。或者给你们发个专列。所以人多不见得是坏事。呵呵这个算是铁路系统的团够了。

我不知道怎么找票贩子买,你们找代办点买安全点。因为旅客买票贩子的票被抢以及买到假票的现象还是有的。
  
  对了还有种买票实战!就是先买张铁路时刻表,然后看下哪些车到你要到的目的地。在买到那个地方的票没有,但是你可以买到那里中途的票,然后上车补。
  
  说下乘车吧。乘车是个很辛苦的事情,如果你是临时客车票你就更老火了。因为是旧车体所以很多东西都不好用。——!你先得带什么了?1,钱!2,水。最好带个小的保温瓶。当车上没水泡面的时候你就可以泡了。3,毯子一张。你可以把毯子放座位下面,然后你就有卧铺了。还有其他作用后说。4,一个广口瓶子。作用是当你想小便的时候但是走不动那么......男同志还好用点,女同志——!恭喜你让周围的人帮忙把毯子围起来吧。当然有人说带尿不湿,我觉得还是可行,活人总别被尿憋死吧。

转贴:网友爆料高校评估十宗罪:女生充当服务员

一宗罪:建假档案
网友语录:“老师丢的卷子,要学生重新做,老师建假档案。”“我是学软件工程的,大学四年里面不少上机课,从去年开始全部上机补试验报告,把上机所有代码抄下来,抄到学校印的试验报告纸上!我的娘亲啊,TX们有学这个的吗?你凭良心说说,那是多么愚蠢的苦差事啊~老娘硬是坚持下来了,抄的现在看科技类英语阅读就抽筋,老是害怕啥~今年更是BT了,我们所有考试,连选修课都必须控制挂科人数在%多少左右,我....我.....中招了!连补考老师都不敢放水,怕检查考卷......”
二宗罪:安排学生假读书
网友语录:“当时评估团住在学校招待所,招待所旁边就是学校的小花园,老师号召大家那几天要去公园里晨读,给专家们留下‘窗外朗朗读书声’的美好印象,没想到第一天去的人太多了,晚到几分钟站的地方都没了,跟赶集似的。搞得校长气急败坏,据说提这个建议的老师被批得体无完肤,后来又一个老师出了主意,排班,今天这个班去,明天这个班去。”“评估专家来考察的那几天,学校叫每个班的学生轮流到教学楼附近的石桌上假装认真看书,轮到我们班的那天正好下雨,结果一大群人只能冒雨坐在那里(那时候天气还比较冷,要穿毛衣的)”
三宗罪:拆除宿舍网线
网友语录: “最BT的就是要拆网线,偶们宿舍网线走的无比标准。都是从天花板走的,就算专家来偶们寝室也不会白痴乎乎的拼命抬头看偶们宿舍天花板吧。学校非要偶们工程浩大的把网线拆了。上礼拜专家走了,偶今天才又工程浩大的给装上!”
四宗罪:情侣不准当众亲热
网友语录:“有学生会的在学校里巡逻,看到情侣,就上去提醒他们公众场所不要过于亲密。那段日子,我们学校的情侣表达感情的方式都好含蓄啊。”
五宗罪:食物不准带进教学区
网友语录:“有一次装了杯[url=]奶茶[/url]在包包里带进去,被一老头书记看见了,60几个人在上课冲我一顿骂,要不是旁边[url=]同学[/url]在下面死扯偶的手,偶估计站起来跟丫对骂...最讨厌不知道阿猫阿狗的乱吼人了!最后还要出动系领导谈话。”
六宗罪:三天两头开动员会
网友语录:“那绵长的没有尽头的会啊,组织会啊动员会啊大会小会啊......”
七宗罪:寝室玩电脑被没收
网友语录:“如果在寝室玩电脑就没收电脑,放寒假再去领。”
八宗罪:寝室里不准洗衣服
网友语录:“上课时间不准在寝室待着(没课的时候),不准在寝室洗衣服。晚上7.30到9.00寝室不能留人,[url=]卫生[/url]不合格的时候要扣学分,还要写保证书,不然就搬到顶楼。”
九宗罪:研究生院炮制出本科部
网友语录:“俺们是一研究生院,压根没有本科部,但上头非要俺们交一篇《谈本科教学评估给俺们学习生活带来的改变》的稿子!过分的是负责写这篇神奇稿件的人就是俺~~”
十宗罪:女生装充当服务员
网友语录:“学校先是盖专家楼,并且在美女较多的成教院挑选女生装充当服务员。还专门组织文艺演出迎接他们。我和一特铁姐们演出完了在专家楼旁边的花坛上聊天,她还穿着演出服,我也还画着浓妆,两个人正好说到点不爽的事情就点了烟抽。结果,大半夜的校领导和专家们不知道在哪儿FB完了正好回来,我们根本没想到这么晚还会遇上他们,连躲都来不及。车灯唰的就照过来,只见书记跳过来大吼,你们在干嘛?我还好,烟已经抽完了,我姐们当时懵了,又不敢把烟头扔掉,居然硬生生用自己的手指头掐灭了~~~~~” 当然,在迎接本科评估工作中,有些高校表现还是不错的,比如有网友说他们学校:“我记得食堂的大师傅做的饭突然间好吃了,而且给的特别多,两个人打一份,居然都够吃,害得我吃不完只好浪费倒掉了。学校的机房上网全都免费,以前是1块钱1小时。我记得最深的是洗澡——哈哈,居然也是免费!!!而且开到晚上九点,真是不错。可惜专家走了以后,一切都转入正常,我们都希望专家多呆上些日子呢。”

我的DELL640M-N的使用心得

12月份按照DELL的广告上网买了个640M-N的机子,现在用了快1个月了,现把心得体会发布一下,大家共赏。
1、关于DELL的定购服务。老实说,我不是很满意DELL的定购服务。因为我看见的广告说的是12月1日到12月15日有效,我12月14日下的订单,广告上的配置是80G的硬盘,但网站上就改成60G了,因为工作缘故,急需下单,最后只有多花了200,把60G的硬盘改成了80G的。后来我再好好研究它广告,发现是“广告有效期到12月15日,广告优惠期12月8日”,屁大的几个小字。我才明白,广告的意思是:我给你看的那么多的优惠,不一定有效,请登陆网站看实际配置,意思就是广告上的都是假的,真实的配置请上网看。这个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想不到来自美国的DELL也搞虚假广告,看了美国的民主与法制也是骗人的嘛,还口口声声说自己是美国企业。
2、关于DELL的机子。机子收到以后,发现有几张驱动的光盘封面是英文的,这个也算个不足啦,反正我是花了一个晚上才把机子弄了可以用的。指示不明显。应了一个网友的说法,DELL的机子针对的客户是对电脑有一定了解的人,一般人还是有些无所适从的。
3、新机子也出现了风扇响动的问题,后来下载了驱动更新程序,解决了。只是担心以后会不会影响CPU的温度保护功能。
4、关于机子本身。用了这么久,感觉还是非常不错的。无论是系统的运行还是稳定性,包括上网、图形处理,游戏(本人只玩红警和星际),都没有出现卡的现象。至于硬盘的声音,目前只有很微笑的机子运行的声音,大家反映的ZI,ZI声还没有出现(希望也不要出现)。
5、有些网友反映自己的640M运行中的系统啊关机什么的问题,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可能和我自己的使用习惯有关。机子拿到后,我先安装了XP SP2,然后把所有的驱动都安装好了,联上网,先给系统打补丁,然后升级杀毒软件和防火墙(都市瑞星2007D版的),还装了一个360安全卫士,每周定期扫描漏洞,设置了自动更新。这样,至少可以保证我的系统是干净和安全的。
当然,有些软件对硬盘是有损坏的,比如BT下载,电驴等等(网络上这样的分析文章很多),处于保护硬盘的目的,我下载软件要么是HTTP下载,要么就是用FLASHGET。有些网友的硬盘声音大,估计和使用BT等软件有关系吧。我原来台式机的硬盘一直都很安静,用了一段时间BT以后滋滋声就有了,后来又出来了咯咯声。
总体感觉,买DELL比买神舟啊,联想啊好得多。同等价位的其他品牌的机子配置又不行。有所得必有所失。至少,我花钱买了个新机子(外面JS的很多都不是新机),而且很好用,牌子也比比神舟和联想什么的好听一些。(虽然有JS告诉我说DELL是美国的“神舟”,呵呵。)。只是最郁闷的是,买的时候同等配置,我多花了200大洋,不过,也对所谓的美国式民主法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充气娃娃卖淫,警察管还是不管?

网易上看到了这个帖子,觉得很值得探讨。下面是帖子原文:
[color=Green]【新闻链接】一个昏暗的房间被分隔成了十来个包房,每个包房里都有一名赤身裸体的男子抱着一名全身上下没有一根线的年轻貌美的女子在疯狂的“运动”着。这是记者在葫芦岛市一个公开营业的叫“消魂苑”的娱乐场所里见到的情景。据说,这家位于繁华的中央大街公开营业的妓院,警察已经去了几次,但是现在仍然公开营业。
  是什么人胆敢如此嚣张?经记者实地暗访,在中央大街果然看到了一家写着“消魂苑”的休闲娱乐场所。记者刚一进入消魂苑,一名衣着时髦的艳丽女子便迎了出来,问记者是不是来这里消费的,并声称这里各种年龄段的美女都有,有靓丽的女白领、有青春的女大学生,也有性感迷人的俄罗斯女郎,可以随便挑选。接着记者被带到一个房间内。一进入这个房间,记者吓了一大跳,里面都是熟悉的女明星,有巩俐、张曼玉、林青霞、张子怡,甚至还有当红的“超女”。但是记者到跟前一看,原来都是塑胶模特。老板看出记者一脸疑惑,便过去在林青霞的胸部摸了一把,林青霞立即开口说话:“讨厌!”老板说,他们这里实际上是一个用塑胶女模特供一些男士“做爱”的地方,只要顾客挑上一个模特,就可以把模特带到一个包房。
  跟模特做爱?记者简直难以相信。老板说,他们的模特都是特殊塑胶制作的,手感和人体完全一样,模特大小也和真人一样,而且模特里还安装有电脑控制的发声系统,会随着顾客对模特的动作发出各种声音。老板还脱下了张子怡的裤子,记者看到,模特的生殖器和真人的也完全一样。
  在保证不得泄露顾客隐私的承诺下,记者被老板带到一个房间,房间里是一个高清晰的电视,原来这是一个监视器,清晰地反映了每个包房里顾客的行为。记者看到,这些顾客非常投入,仿佛正与真人做爱一样,女模特还发出各种呻吟声。在消魂苑门口,记者看到一个顾客消费后满意地离去。 (这则消息在网络盛传转载) [/color]
[color=Blue] [color=Blue]看了这则消息让人啼笑皆非!有点怀疑这则消息的真伪。如果这则消息属实的话,那倒需引起相关政府部门重视了。众所周知,“卖淫”这个词在中国大地似乎是噤若寒蝉的,因为我国现行法律目前仍然将性交易定义为非法,不道德。其实嘴上不说,大家都心知肚明,卖淫嫖娼的现象在今天已呈欲来欲猖狂之势。警方在打击,也在整治,可事实上偶尔靠出卖身体赚取金钱或者干脆把性工作作为一种职业的群体已悄悄形成,许多发廊、澡堂、休闲娱乐中心等场所或明或暗已经成为了某些男女进行性交易的温床。
前不久深圳警方对色情重灾区福田“三沙”来了一场规模空前的严打整治,将抓获涉案的男女一律公开示众,这事儿在全国还曾引起轩然大波,许多人谴责警方的做法不妥,没有尊重当事人的隐私。对于深圳警方的做法,法律界也存在广泛争议。不过,既然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认可,搞性交易就是违法。警方不抓你,算你命大;警方抓你,你也没得话说。
  可那毕竟是真人搞性交易,是非法的,如果碰到葫芦岛市的“消魂苑”那种经营方式,警方又该怎么办?这家名为“消魂苑”的娱乐场所,其色情活动也的确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警方也曾在那里一次抓获了7个“现行”,但是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无法进行处理。
根据记者随后到公安局治安大队的采访证实,治安大队大队长张和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到那里进行了两次行动,“消魂苑”已经存在一个月了。这个“消魂苑”实际上和妓院差不多,顾客按每小时20元收费,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相卖淫行为,是违法的。但是,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卖淫嫖娼必须是在两个人之间发生,人和塑料人之间这种行为无法认定为卖淫嫖娼,我国法律也没有对这种行为属于什么性质进行界定。[/color]
对此“新鲜”案例,葫芦岛市的一位张姓律师却与警方的看法不尽相同。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公民就有权去做,我国的任何一项法律都没有规定人与塑料人之间的“做爱”行为违法,所以“消魂苑”的经营活动就是合法行为。张律师说,“消魂苑”实际上不是在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实际上是在提供一种娱乐消遣的方式,只是这种方式现在还难以被大多数人所接受。
消魂苑的老板还准备扩大经营规模,增设女宾部,打算请来周润发、成龙等男明星,当然也都是男模特。“这在一定程度上还满足了人们追星的愿望。”老板如是说。 如此下去,真的只是一个“娱乐消遣方式”的问题?似乎没那么简单!拿明星开涮,是不是侵犯了明星的人格尊严?存在金钱交易,是不是实质的性交易行为?公开经营,对社会风气的污染会有怎样的后果?还有,如此性行为方式,会不会对人的正常性心理造成不良影响?这些问题实在值得深思。
如果记者的采访报道属实,这的确是一个社会问题了。但目前它又存在一个难以填补的法律真空。老百姓投诉后,公安机关难道只能听之任之、视而不见?管,还是不管?[/color]
北梢有话要说。这个问题不单纯是一个警察管与不管的问题。警察要管,该管谁?店主违法还是顾客违法?如果店主违法,违反了哪条规定?虽然在一些行政法规中的确有这样的规定,但问题是如果这些所谓的“明星娃娃”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哪为何不准店主使用?那么,生产这些产品的厂家有没有责任?顾客的责任的?这些都是需要好好考虑的。